刑警帮人讨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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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5:58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商洛讯(记者 南风)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公司因为资金暂时周转不开,拖延了老客户数万元货款四五天,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却出动警察与债权人一同到这家公司“讨债”。日前,警方的这种做法受到当地群众的质疑。 知情人
民警吃了讨债人的“答谢饭” 据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反映,9月26日,洛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3名民警驾驶该局的一辆桑塔纳警车,与山阳客商张某等一同来到位于该县城关镇的一家农贸公司,原因是该公司欠张某等4人数万元供货款,张某等讨要无果便“请”来刑警队“帮忙”,结果,由于有民警“说话”,当天就讨回了欠款。 据称,当晚张某为了答谢民警“帮忙”,还在洛南一家饭店设宴款待“表达心意”。而且,据知情人了解,这些山阳客商和洛南县公安局一些人有“私人关系”;否则,民警不会那么“卖力”,“那么多民工工钱被拖欠,也没有哪个刑警去帮着讨要啊!” 欠债人 民警扬言不给钱就铐走我 10月14日中午,记者找到了这家农贸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某。令记者意外的是,杨对媒体要了解并披露这件事情感到非常“为难”:他说,当日发生的事情的确和知情人向本报反映的一致,但“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作为当地一家知名企业的法人代表,他表示不想追究了。 据杨某讲,当日3名民警来到公司后,对于他解释的“因为马上放假,财务上取不出钱”的理由不予理睬,甚至扬言:“如果不给钱,信不信敢把你铐走?”后来民警和杨某在办公室发生激烈争吵。 据了解,迫于压力,杨某当天不得不把自己家里存了定期的两个存折上的钱取了出来,付了张某等的货款。昨日杨某表示,欠张某货款的债务纠纷,如协调不成还有法院来解决。而且,公司和张某等人是多年的老客户关系,“货款一时周转不开,欠上四五天也不用刑警大队出面吧?” 公安局 接受当事人吃请是错误的 10月14日下午,记者向洛南县公安局局长郭建民核实此事时,郭非常惊讶,他表示尚不知情,当即将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刁建军叫到办公室了解情况,并承诺当晚调查清楚后,不管多晚都将回复本报记者。 当晚11时17分,洛南县公安局经过内部初步调查后发传真到本报,承认刑警大队两名民警和一名司机当日的确去过这家公司,但却是接到山阳客商张某“以为自己受到诈骗”的报案求助前去的。 调查称,处警后了解发现“此事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范围”后,民警“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反复给双方做工作,最后达成还款协议”。当晚7时许了结此事后,3民警到洛南一家饭店准备吃晚饭时,讨债人即报案人张某找到这家饭店,“碍于情面”,3人接受了张某“硬要做东”的吃请。 洛南县公安局认为,处警是依法办事的,但人民警察接受当事人吃请的行为是错误的。针对这一事情,公安局已经安排警务督察部门作进一步调查,表示对个别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作出严肃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