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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逾期不办将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7:15 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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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汤静)记者从市公安部门获悉,不少暂住人员往往在办理了一次暂住证后就不再办理,有的暂住证到期数月了都还没有补办。昨日,户警提醒,暂住证到期要及时办理,逾期不办将被罚款。

  据了解,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四种,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暂住人员不办理暂住登记
或申领《暂住证》的,限期补登补办而逾期不补办的,处100元以下罚款。对于骗取、冒领、冒用转借、转让、伪造、买卖《暂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收缴《暂住证》,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另外,该人士说,暂住人员没有暂住证将对其生活造成很多不便。如果有单位或个人向无《暂住证》的暂住人员出租房屋,要受到处罚,每留住1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招用无《暂住证》的暂住人员或者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每招用或者容留1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该人士提醒打工者,任何雇用暂住人员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收缴或者扣押《暂住证》。《暂住证》由持证人妥为保管,随身携带,以备查验。遗失、损坏的,应及时补领、换领。暂住人员变动暂住地址的,应重新办理登记。(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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