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配货“黑”人不商量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7:2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实习生 齐晓平记者魏莹)近来,空车配货站收货交货两头收取费用事件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调查,这种毫无诚信的货站仍有多家在“运作”。 据厦门一家公司驻哈尔滨办事处的张先生反映,他于8月16日在太古医院附近的一家未挂牌的配货站取一批从福建发来的货物,取货时交了750元运费。月底厂家结算时发现,这批货在福建发货时已交过750元运费,张先生找到这家重复收费的货站,货站负责人让张先生
据有关人士介绍,我市空车配货站主要分布在滨江街一带,多数货站门脸不大,办公室安排在门市、车库或货库中,几个人一张桌子在门前挂一块牌子就开始接货运输。在配货运输过程中,货站本不应该参与交易,但货站把货主的货物运交目标客户时,经常代货主收取货款,货主在交货时多使用手写或者货站印制的简单合同,有些货站与货主之间只是口头协议,在缺少制约的情况下,货站经常将资金移为他用,甚至在聚集大量现金货物后携款潜逃。 目前,工商部门只能在货站办理证照时有所控制,无法干预运营方式,这一特殊性导致参与配货各方有很高的风险。有关人士指出,应该在物流、货运业务经营范围审批时提高门槛,将运输货物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同时使空车配货运营模式规模化、正规化,逐步规范货运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