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奖励年底兑现一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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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07:21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陈阳记者赵琳)今年,哈市首次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中。 据了解,年底前,哈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率应达到50%—60%。哈市18岁前(包括18岁)的独生子女家庭中的父母,均可领取到政府颁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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