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救济费领取要年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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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0:07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开始,供养直系亲属定期救济费资格年度审核要与养老资格验证同时进行,定为每年的4—6月。由于今年是首次开展救济费的验证,截止到目前仍有许多人未办理验证手续,其定期救济费将被暂停发放,待其办理补验证手续后次月方能恢复发放并补发。 据该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主任顾文炳介绍,目前,南京市共有7000多人
作者:记者 项凤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