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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拾金不昧急寻失主 被误会要酬金惨遭殴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0:42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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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的李老汉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昨日却在归还拾来的皮包后,遭到了失主的殴打。后来在民警的调解下,李老汉及老伴才得以脱险。

  昨日下午2点左右,家住阜新市某小区68岁的李老汉与老伴散步时,在路边的一棵树下拾到一个黑色的皮包,老两口打开皮包一看:皮包内有1200元现金和各种收据等物品,李老汉就按照皮包内一盒名片的手机号码拨打电话,正在着急的对方一听说李老汉捡到了他的
手提包,就急三火四地跑到李老汉指定的小区内取包。

  当时,李老汉周围的邻居们听说他捡到一个皮包,都嚷着要看。失主张先生和他的同伴王先生赶到后,邻居们就让张先生拿出钱来酬谢李老汉,张先生听后大怒:“你捡到我的东西理应归还我,为什么还要酬谢?”李老汉说:“我并没有让你酬谢,你跟我急什么?”张先生生气地说:“他们都是你的人,谁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张先生这么一说,李老汉也很生气,两人就口角起来,情急之下张先生竟对李老汉动起手来,还将李老汉老伴的右臂打伤,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赶到现场。经过调查了解,警方认定,张某应带李老汉的老伴到医院看病,所需费用均由张先生支付,这才将此事平息。

  昨日,李老汉委屈地对记者说,我并没有对失主说要什么,只是周围的人说了要酬谢,他怎么能这样对我呢?如果我想要什么的话,干嘛还把包归还他给呢?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辽宁重阳律师事务所的张志忠律师,张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拾到的物品应归还失主,不得向失主提出酬谢的要求,但公民在归还拾到物品时如发生了费用(例如打车送还或打电话等费用),失主可给一定的补偿。(蔡红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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