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国家机关门前静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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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1:35 沈阳今报 | ||||||||
记者肖春平信访,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碰上疑难事通过上访可以解决。但您知道怎样才是正确的上访方式吗?正确的上访方式可以顺畅地解决问题,但错误的上访方式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报从今日起将连续推出关于信访的报道,您可以从中了解到正确的上访方式是什么。 今报讯省《信访条例》规定,市民有在国家机关门前等公共场所静坐、打标语或者散
今年8月,就有这样一件事被及时制止并圆满处理。 康洪文所在的单位是市民政工业公司的下属企业,职工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前段时间,该单位准备向企业转制,但职工的事业单位待遇却提前被取消了。职工代表与公司先后多次对话,都未得到满意答复。2004年8月的一天,康洪文和数百名工友聚集在市政府门前,情绪激动地要求与市领导直接对话。 市信访办的王洪处长向工人们详细讲解了省《信访条例》关于上访的要求,听了王洪处长的讲解,康洪文说:“以前不知道信访渠道可以解决问题,我们到政府门前也不是来闹事的,是要求解决问题的。”在认真倾听了事情的原委后,王洪处长立即与有关部门协商。不久,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康洪文等人还为此送去了锦旗。 市信访办有关工作人员说,按照不久前发布的《沈阳市政府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通告》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及时依法处理问题,努力为人民服务。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对于人民群众的有理上访,经各有关部门工作,将会得到及时解决。反之,若上访者不能依法、逐级、有序上访,不仅给解决问题造成障碍,还可能触犯法律受到处罚。 现在康洪文说,多亏信访办帮助解决了大问题。要不是王洪处长引导他们依法上访,这些人说不定还要捅出大娄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