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钱竟被发了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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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1:42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3585000热线10月17日讯(实习生王笑笑韩凯)外来民工孙某工作中不慎失足坠落到9米多深的钢漏斗中摔成重伤。就在孙某最需要钱治病的时候,施工队长却将施工单位给伤者治病的一大部分钱给民工发了工资。 据孙某的工友张某说,他们是江苏省灌云县人,今年3月份一起来到临淄区“宏达烧结扩建工程”工地干活,主要负责粉刷钢铁厂厂房的墙壁。10月11日18:00准备下班时,孙某
15日上午,笔者在临淄区人民医院见到了孙某。孙某的哥哥告诉笔者,施工单位在事发当晚支付了6000元治疗费,之后施工队长刘某又支付了2000元治疗费。到14日下午,因为没有钱,医院就把药停了。 据孙某的主治医师介绍,病人送来时因为失血过多生命垂危,诊断为肋骨骨折、液气胸、上下颌骨骨折,虽然病情已基本稳定,但目前至少还需要1万元钱才能进行手术。 今天,笔者来到“宏达烧结扩建工程”的施工工地。项目部的张经理讲,公司在事发当天向医院支付了6000元钱,之后又支付给施工队队长刘某1.4万元钱作为伤者的医疗费。 几经周折笔者终于与施工队长刘某取得联系。刘某说,施工队的经理确实给了他1.4万元钱,让他支付伤者的治疗费,但因为施工单位还欠他的工程款,民工的工资也因此拖欠了很长时间,所以他只好给伤者支付了2000多元钱后,将剩余的钱给民工发了工资。 对此,项目部张经理表示,他会尽快联系施工队经理,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