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子办婚事借机敛财 山西晋中市煤管局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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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4:5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8日电日前,山西省晋中市召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查处晋中市煤炭工业局(晋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李连生等人的严重违纪案件。 据山西日报报道,经晋中市委、市政府批准,晋中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李连生开除党籍、行政撤销市煤管局(安监局)局长职务处分。
经查,李连生在任晋中市煤炭工业局局长(兼晋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其子大操大办婚事,借机敛财,收受礼金数额达52万余元;收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现金和银行卡21.5万元;违反规定将专项维检费141万元挪作他用;违反规定越权审批矿井改扩建;接受私营矿主请托和12万元活动费,为其办理煤矿扩区事宜。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该局总工程师郭玉杰、行业管理科科长张永平等人的严重违纪案件,并作出相关处理。(武军、翠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