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替父申辩:他不是精神病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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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5:0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巍)“我父亲是一名为国家作过贡献的84岁的老工人,没有任何人能说他是精神病。”牛先生说话 时的声音有些颤抖。今天上午9时,崇文法院审理了牛先生要求法院裁定撤销崇文区司法局认定自己的父亲有精神病等事项的 决定。 庭审现场
9时庭审开始。在法庭质证审查阶段,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公证书中证明牛先生的父亲是精神病人是否有法律依据 上,除此以外,牛先生认为公证处没有权力指定法定监护人,父母已经分居30多年,母亲现因拆迁而回来行使对父亲的监护 权是没有道理的。 司法局在法庭上对拆迁造成的牛先生的家庭纠纷表示同情,但认为此事不在本案的争议范围,认定牛先生的父亲有精 神病具有法律依据,而认定牛先生的母亲具有监护权的同时并没有否认牛先生的监护权。截至发稿时,庭审在继续中。 案情回放 2002年,崇文区公证处证明牛先生的父亲患有精神病,并认可牛先生的母亲刘某作为其父的监护人。牛先生认为 自己的父亲不是精神病,而公证处也没有权力认定自己父亲的监护人,遂于2004年3月4日向崇文区司法局提出申诉,要 求撤销公证。2004年4月27日司法局决定不撤销公证,牛先生遂将司法局告上法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