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抢劫绑架走上不归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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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8日15:08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何宏宇 白素萍 见习记者李丹丹)15日上午9时许,因犯抢劫、绑架罪的张继光被执行枪决,其他罪犯也分别受到死缓、有期徒刑的处罚。 据悉,今年28岁的张继光是沈阳市人,他在2002年8月9日至11月16日期间,伙同马玉森、高振刚等共7人分别交叉结伙,先后窜至锦州、鞍山、阜新、辽阳、沈阳等地,持枪、刀、橡皮锤等凶器,抢劫作案7起,抢劫财物价值42532元。该团伙年龄均在33岁左右,都是社
2003年9月4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绑架罪判处张继光等人死刑、死缓和有期徒刑,张继光等四人对量刑不服,提出上诉。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后,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