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老有所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0:0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10月13日,高唐县汇鑫街道西街东村的刘士英老人来到村委大院,缴纳自己10%的养老保险金。一上午,该村就有124位失地农民缴纳了养老保险金。按该县规定,失地农民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缴纳一定数额现金就可享受今后每月200元的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县政府、办(镇)、村集体、个人3:1:5:1的比例承担,有效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编辑: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