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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房管公安城管是主要对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0:13 法制晚报
民告官
插图/冷洁

  9月13日上午,92名省部级领导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案,由于违法变更李淑英老人的房屋承租人名字,市一中院终审确认西城区政府行政违法。

  10月12日上午,40多名来自市委党校的市区县局领导旁听了郭某诉市建委的二审行政案,一审市建委败诉。

  这两起案件的审理,使“民告官”案件再次受到关注。

  数字:“民告官”案件大幅增长

  记者昨日了解到,北京市法院去年受理的行政案件大幅增长,海淀法院、西城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增长将近1倍(去年200多件),市一中院受理的此类二审案件也增长了64%(去年218件)。最高法院有关人士称,从全国情况看,“民告官”中“民”的撤诉率和败诉率正呈逐年下降趋势。一位在法院行政庭工作多年的资深法官预测说,今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还会不断增加。

  被告:集中在房管局、公安局等权力部门

  据了解,北京法院的行政赔偿案件主要分布在市一中院、二中院、朝阳、海淀、丰台、宣武、崇文、石景山、大兴、怀柔等法院,其他一些区县法院绝大多数尚未受理过行政赔偿案件。

  而被告主要集中在房管局、公安局、城管监察大队、规划局、建委、乡镇政府、林业局、公证处、工商局、规划局、市政管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管局交通支队等。其中因行政强制措施、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行政不作为而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数量居前两位,而在行政强制措施中,又以强制拆除引发的行政赔偿案数量最多。

  对于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区法院,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刘莘教授认为,主要因为城区是各种社会活动发生比较多的地区,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频率比郊区高。而工商、环保或者质检等部门的执法范围较广,也就是说权力越大,执法发生纠纷的频率就越高。

  行政机关:

  仍不习惯做被告

  一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官员告诉记者,行政机关成为被告总觉得委屈,认为出庭应诉是件很丢面子的事情,因此就有了“官”有“三怕”:怕当被告、怕出庭、怕败诉。

  百姓:

  “民不跟官斗”占多数

  法院行政庭的法官告诉记者,“民告官”案件虽有上升,但幅度并不大。“民”仍有“三不”: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多数百姓认为,打官司耗时耗力,成本太大。

  “老百姓不是到了万不得已,或者没有其他选择的时候,一般不会告官。”刘教授说。

  专家:

  要形成良性循环

  刘教授认为,法院在审理中也有“三难”:立案难、审理难、判决难。因此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国家还有很多事要做,“行政诉讼如果做不到绝对的公正,百姓就不会踊跃的诉讼。现在我们行政诉讼还没有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八种情况可“民告官”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③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④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不予颁发的或者不予答复的;⑤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权,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⑥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⑦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⑧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作者:孙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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