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枪手” 最重者将被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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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1:06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高望报道沈阳市高教自学考试将于本月30日开始,与往年不同,今年对于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双方,教育部门都将实施建议开除、建议解聘、记录在案并公开个人信息等严厉措施。 根据招考部门制定的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的新规定,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
考生找人替考或者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并处延期三年毕业。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 沈阳市招考部门重申,手机作弊等行为仍是监考重点,包括考生和监考人员,都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就属违纪,考生的该科考试成绩将被扣除一定的分数,这是近年的新规定,考生应当留意。利用手机作弊的将取消当次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并延期二年毕业。 目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辽宁省一年考两次。上半年考试时间是4月份的倒数第二个双休日;下半年考试时间是10月份的最后一个双休日。如果考生错过了这次考试,可以于今年12月15日开始报名参加四月份考试,报名时间将持续到明年的1月25日。 此外,我省已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以及劳改、劳教人员开考了中文、市场营销等专业,现在沈阳、大连两市都设有这类考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