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告警方擅自处理尸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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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1:59 信息时报 | ||||||||
“打工仔死在留置室索赔53万”案还没结果,死者家属又向警方讨要遗体处理权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公安未通知到死者家属,就进行尸体防腐处理,是否侵犯了家属对遗体的处理权?未做心电图等检查就出具死亡证明,可死者会不会是假死还有生还的可能?本报曾经报道过的《打工仔死在派出所索赔53万》又有新进展,死者家属认为公安的殡葬证发放不当,再次上庭与公安对峙,此案昨日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
事发 家属没来尸体已被防腐 2003年9月26日,流花路派出所认定河北打工仔孙亚东涉嫌盗窃,将其留置在派出所等待处理。当晚8点40分,值勤民警发现其昏迷呕吐,就通知120,医生现场救治后认定:意识丧失,面色苍白,心跳、呼吸停止,宣告死亡。之后,刑警一大队的法医接报案到场对尸体进行初步检验,初步推断为窒息死亡,随后流花街派出所出具了《死亡医学证明书》,证明窒息死亡,处理意见为“防腐十五日,联系法医处理,超期交殡仪馆处理。” 起诉 告警方未经同意发殡葬证 孙家人在收到殡仪馆通知来认尸体时,才得知事情始末。为此,他们不满派出所未经他们同意就开出殡葬证,并对尸体进行了防腐处理,为此他们认为派出所此举不仅侵犯了死者可能的生存权同时还侵犯了作为家属对尸体的处理权,因此一纸诉状将越秀区流花街派出所告上法庭。 庭审焦点一 未经心电图检验可能是假死? 原告方认为,没有经过心电图、X光射线检查心脏有无活动机能,不足以排除假死,孙亚东可能并没有真正死亡,不应该进行防腐处理,为此他还从报纸和教材中举出了当时心跳呼吸停止之后又恢复生命的实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对此,被告方认为,具体问题应该具体分析,原告应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所举的例子未必适合于该案中的情况, 庭审焦点二 家属遗体处理权受侵害? 原告方还认为,孙亚东有孩子有父母,假如他真的死了,其遗体也应由他的父母和孩子处理,但《殡葬证》却直接明确了“防腐处理”的意见,尽管孙亚东的亲属多次找殡仪馆要求处理“遗体”,但都因该殡葬证处理意见的存在而被拒绝,因此,孙亚东亲属对遗体的处理权受到侵害。 被告方辩称,当时因孙亚东的遗体暂时无人认领,而为查明真正的死因需保存尸体做进一步的法医学鉴定,这也是依法行事,同时,原告也在防腐期限内,认领了尸体,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受到损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