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得快”烧水酿大火 呛死邻居赔偿40万大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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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2:1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22岁的湖南人廖某用“热得快”烧水忘记关电源,结果酿成大火,致使其楼上邻居高女士被浓烟呛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天,市二中院终审裁定,以失火罪判处廖某3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同时,廖某还需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近40万元。
今年1月9日凌晨3时多,廖某在朝阳区租住的房间内用“热得快”烧水,因遗忘未能及时切断电源,造成“热得快”长时间通电,引发火灾。居住在其楼上31岁的高女士被浓烟呛昏,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凌晨5时30分许,廖某发现着火后即呼喊救火并让人报警。廖某的失火行为给高某的丈夫、儿子、父母等家属造成医疗、鉴定等经济损失近4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受害人家属不服,上诉到市二中院。市二中院认为,廖某过失引起火灾致人死亡,并造成一定财产损失,其犯罪行为给受害人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合理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