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砍死丈夫 怀孕免于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2:22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首席记者赵中鹏)昨天,杀死丈夫的河北妇女殷高燕被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殷高燕故意杀人应依法惩处,但考虑到她在审判时已怀孕并有自首情节,因而从轻处罚。 2004年5月10日凌晨4时,殷高燕因离婚问题再次与丈夫发生争执,殷高燕趁丈夫熟睡时持铁斧将丈夫砍死。案发后,殷高燕自首。在看守所,殷高燕被发现已怀孕,而她与死去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