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撞人司机被刑拘 警方:将追究刑事及民事赔偿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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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4:30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前天,本报报道了记者配合河南洛阳警方抓捕开车撞死他人的出租车司机尚根平的经过后,昨天,洛阳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向记者反馈说,他们已依法将尚根平刑事拘留。 据民警介绍,尚根平撞死人的确凿证据已找到。“肇事的出租车由尚根平和另外一名司机分别驾驶,尚根平干夜班,另外一名司机干白班,我们现在已经找到确凿的证据证明在事发当天凌晨,肇事出租车是由尚根平驾驶的。”办案民警说。
民警告诉记者,他们将在调查取证后,将尚根平移送司法机关,除了依法要求尚根平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让尚根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报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