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丢包后搭酬金 姜先生汇出300元酬谢费却未见到失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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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4:54 青岛新闻网 | ||||||||
早报讯 丢了东西有人说要归还,本是件好事,但在失主付了酬谢费后,“好心人”却突然消失。姜先生的300元钱就这样打了水漂。 10月14日,姜先生在媒体上登出一则广告,称其丢失了一只包,内有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等,若捡到归还,一定酬谢。第二天,他接到一名自称姓钟的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说只要他往指定的银行账号上存入300元钱,就把包放到香港路家乐福的储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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