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色狼”尚未讨回公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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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5:51 重庆晚报 | ||||||||
东莞市常平镇漱旧村一外来打工者被误当作色狼遭受凌辱的事件,终于有了结果:昨日《羊城晚报》就此事件的后续报道说,根据调查,将依法对涉嫌该事件的数名治安队员进行治安处罚和辞退处理。 从法律上说,对涉嫌此事的数名治安队员进行处罚,同时责令退还对唐某500元罚款,为其验伤,或许可以说是唐某已经讨回了公道。真相查明了,有关人员被处罚了,这是一个
要知道,唐某当时不仅被治安队员殴打,并且还被脱掉外衣,几乎裸体地被拷在电线杆上,身上悬挂写有“变态色狼”的纸牌,当街示众1个多小时。谁能说这些行为没对唐某的身心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虽然退还了罚款,处理了相关人员,但这并不等于真正讨回了公道。因为并没有人为他做人的尊严遭受的伤害负责。 应当承认,我们距真正把人的尊严当作一项基本人权来维护还有一段路程。原因,不在法律,不在道德,而是深藏于某些人心中的歧视——对外来打工者的歧视。歧视是任意践踏他人的尊严,漠视他人基本权利的社会根源所在。 在我们这个曾经缺少个性意识、平等意识的社会,权利意识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是要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全面践行平等,恐怕还需要一段时间。而首先要做的,就是消除相互心中的歧视,从尊重人作为人的尊严和权利开始。只有这样,唐某才能真正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每一个人才能维护自己的公道! 朱四倍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