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藏毒案案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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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6:46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谭大跃通讯员赵杰戚小豪实习生林秀锦)昨天,利用身体携带运输毒品海洛因197克的乾某被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今年4月22日中午12时许,昆明至广州东的K232次列车运行至广西贵港至玉林区间时,乘警巡视到列车的10号车厢,发现坐在边座上一男子脸色发青,形迹可疑,在对其行李进行检查时,该男子交代了自己肚子里藏有毒品。乘警马上采取措施,将该男子带到列车上的卫
经深圳铁路公安处进一步审讯查明,该男子姓乾,今年24岁,河南邓州人,两年前来广州打工。今年3月乾某认识了一名叫“虎哥”的朋友。4月18日,“虎哥”突然打电话给他,要他到昆明南伞带一批“货”回广州。9月18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对乾某提起公诉,10月18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处乾某无期徒刑。 作者:记者谭大跃通讯员赵杰戚小豪实习生林秀锦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