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骨灰格位 主犯判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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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6:53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房山区人民法院对本市首例非法销售骨灰格位案作出一审判决。房山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单位北京房山静安墓园罚金6000万元。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隗合利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北京房山静安墓园及被告人、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隗合利,在建设静安纳骨堂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于2000年5月在没有取得火化证明或死亡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