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丈母娘去世后 员工没去奔丧 碰巧被扣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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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7:2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洋实习生都修霖)丈母娘去世了,江北一出租车公司经理要求其员工去操办丧事。3名没到场的员工称,他们昨天因此各被扣了200元工资。但公司经理却说,扣工资是因3员工任务未完成。 胡德全是观音桥建北3支路一出租车公司司机。他说,10月13日,公司经理王某通知公司所有司机,称其丈母娘去世,要求司机们于当晚到王在沙坪坝肿瘤医院附近的家里哭丧,
胡称,昨上午,王某通知他们3人到经理办公室,表示他们没去操办丧事应该受罚,并当场作出在每人上月工资中扣除200元的处罚决定。胡不解,自己又不是王的亲戚朋友,没有义务非要去参与办丧事,王凭什么作出这样的处罚决定? 昨日,王某接受采访时称,自己的确曾邀请司机前来为丈母娘办丧事,帮忙打杂。他承认扣除了胡德全3人部分工资,但不是因为他们没来参与办丧事,而是因3人恰好没完成上个月公司规定的任务。至于他们都是未参加自己岳母丧事的司机,则纯属巧合。胡和其他两人表示,他们上个月的任务都是做满了的,并要求对账,被王拒绝,王称公司没有明确的账目。“我都是记在心头的。”王称。 重庆天之合律师事务所李山律师认为,按相关法规,如果王拿不出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胡德全3人上月没完成公司规定任务,他扣工资的行为就是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予以返还。(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