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保金火烧两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7:38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陈云朋)为骗取保险金,便放火烧了自家房,怕被怀疑还烧了邻居家的房,为掩盖罪行事先写了恐吓信,事后还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家住房被他人放火烧毁。日前,明某因放火罪、保险诈骗罪被依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明某因自家房子破旧,遂产生放火烧房骗取保险金之念,为掩盖犯罪事实,明某先后于3月末4月初写了两封恐吓信,放在学校走廊内,内容为:“让其学校包括上述二人名字在
4月4日,明某在本乡办理了两份保险。4月16日23时许,明某认为只烧自家住房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便携带事先购买的两瓶汽油及火柴首先来到邻居谢某家,将其住房点燃,后又将自家住房点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