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农技推广中心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本是农林部门属下的“一家人”,但在宿迁市宿城区却说出了“两家话”:一农资经销商在销售该区农林部门推介的小麦优良品种时,却被该区农林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没收,并课以重罚。
昨天下午,该经销商找到本报宿迁记者站。据该经销商介绍,他在宿城区一乡镇开了一家农资门市,今年秋播后,他从泗洪县一种子公司进了2000多公斤“宿9908”小麦种,该
品种是经宿迁市农林部门推介、建议推广示范的优良品种,受到农民欢迎,销售势头也很好。然而没想到的是,10月12日,宿城区农林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以“宿9908”没有经过“国审”为由,将2000多公斤小麦全部没收,并罚款5000元。记者翻阅了当地报纸,发现在9月15日《宿迁日报》A版头条消息《我市秋播布局已经确定》中提到:“强筋小麦品种区”示范推广的首要品种为“宿9908”。而宿迁市农林局制订的《宿迁市2004年秋播指导意见》中,“宿9908”也作为示范推广的新品种名列其中。宿城区农林局下属种子站一负责人对此也感到一头雾水。他告诉记者,“宿9908”是经安徽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由宿州市推出的优良品种,不仅在宿迁可以种植,在江苏大部分地区都可以种植。而宿城区农林局副局长陈召荣则称:“执法人员的执法决定完全正确,不存在任何问题。”他向记者出示了江苏省农林厅9月30日出台的第14号公告,公告指出:“自2004年秋播起,对我省小麦主体品种实行推介制,宿9908并没有在推介范围内”。但省农林厅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推介制”只是建议推广性质,并不具有强制规范性,各地可因地制宜示范推广一些符合市场要求,得到科研、企业、农户认可的新品种。(山雨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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