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房产交易需要哪些手续(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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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8:45 沈阳晚报 | ||||||||||
1、《房屋所有权证》、《契证》或财政部门完契确认单(原件),属下列情况的还需复印件:(1)房屋所有权部分转让;(2)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多个受让方的;(3)除市内五区产权发证部门发放房屋所有权证的; 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房地产转让合同》(房产部门制式文本);房屋互换的须提交《房地产互换合同》; 4、企业当事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当事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国家机关行政单位提供单位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和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5、国有企业提供主管上级部门同意书;集体企业提供职代会决议;公司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6、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单; 7、双方当事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应提供公证委托书;单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涉外房地产转让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涉外房地产互换的提供经公证的《房地产互换合同》; 9、继承、赠予的提供经公证的继承、赠予文书; 10、房屋所有权部分转让的,须提供市房屋测绘大队出具的《房屋面积鉴证书》。房屋互换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疑:办理房屋互换,换房户各方协商同意换房后,住宅房屋互换须填写《住宅房屋互换审批表》,非住宅房屋互换须填写《非住宅房屋互换审批表》,由房屋产权单位加盖公章,到管辖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由其签发《换房批准书》换房户凭《换房批准书》进住换人的房屋。 办理住宅房屋互换,房屋使用人须持承租人或私有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影印件、户口簿及下列证件到市、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须持公有直管住宅租赁证(房屋使用证)。 租赁单位自管房屋的,须持单位自有住宅租赁证(房屋使用证)。 私有自用房屋产权人,须本人持书面申请书。 租赁私有房屋的,须持私有房屋租赁证和私房产权人的同意书。 拆迁户须持有拆迁安置部门的同意书和房屋拆迁协议,双方对各自发生费用做出的书面承担保证书。 办理非住宅房屋互换,房屋使用人须持下列证件,到市、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一)房屋租赁契约或合同;(二)房屋产权人的同意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影印件;(三)单位介绍信。本报记者唐葵阳 实习生侯佳音记者电话:8881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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