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异父女血缘难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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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1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年近六旬的老翁先后两次诉讼与妻子离婚,这本属无可厚非,令人不解的是他一面诉讼离婚,一面还登报声明与女儿们脱离父女关系,他的做法合法吗?枞阳县横埠法庭于日前审结了这起离婚案。 今年58岁的潘某是一名工人,妻子查某是一个体医生,二人是1971年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的,婚后,二人生育了四个女儿,现均已成人,因潘某对妻子连生四个女儿不满,
法庭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次调解,潘某对孩子们生活、上学欠下的债务拒不承担,查某一气之下说,“只要你声明与女儿脱离父女关系,我放弃这一请求。”潘某果真写出了声明,贴在法庭门口,还向某报社递交了他的声明。7月6日,某报在显著位置刊登了内容为“潘某与女儿脱离父女关系,潘的生养死葬不要女儿们负责”的声明。 最近,横埠法庭对此案依法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潘某与查某离婚,家庭债务30000元潘某仍要承担一半,另外潘还给付家庭共同财产折款及给付查某经济帮助款17000余元。对潘某的登报声明行为,法庭没有支持,法官告知他:父母与子女关系是因为血缘而产生的,不因为父母的婚姻改变而改变,也不因为声明脱离就脱离了,父母与子女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消除。潘某听后一脸茫然。 (正春大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