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灶具蹿火伤厨师厂家判赔十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09:23 扬子晚报

  本报讯南京的两名厨师刘扬及吴勇,在掌勺时被灶具炉膛突然蹿出的大火烧伤,其中刘扬的伤势构成重伤。由于就赔偿不能达成一致,两位被烧伤的厨师将灶具生产厂家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共提出近30万元的各项索赔请求。近日,法院就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败诉,原告共获赔171874.50元,其中原告刘扬获赔136673.40元。

  现年同为18周岁的刘扬和吴勇,均是南京国园食屋的厨师。今年6月28日晚,两人正在
厨房间掌勺时,突然一团大火从正在使用的灶具炉膛内蹿出,瞬间喷出的火焰吞噬了整个厨房。刘扬和吴勇猝不及防,当场被烧成火人。被救出后,两人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目前两人仍在住院治疗。经诊断,刘扬烧伤面积达90%,构成重伤。吴勇烧伤面积达42%,伤势严重。

  因当时使用的灶具及燃油均由南京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独家提供,并保证质量和使用安全。事发后,南京市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经现场勘察,作出火灾原因认定书,认定此次火灾系轻烃燃料(油气)泄漏,遇明火爆燃引发。某实业有限公司不服此认定,向南京市公安消防局申请重新认定,最终仍被维持原认定结论。7月7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所,对某实业有限公司租给用户的专用灶具及其配件、气源进行质量鉴定,质量鉴定报告认为燃料供应系统和灶具结构不合理,灶具与燃料不相匹配,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灶具调压系统、灶前燃料输出压力等与设计标准不相符合。据此,两厨师要求某实业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遭到拒绝。

  7月13日,两名正在住院治疗的厨师委托律师,将某实业有限公司告上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被告某实业有限公司对案件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原告身份没有证据证明,火苗是否从炉膛蹿出没有结论等。另认为其生产的灶具及专用钢瓶于2002年7月经相关部门检验为合格产品,符合国家及企业标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作为灶具、燃油的生产及供货方,对两原告的烧伤应当承担责任。消防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均对火灾原因及产品质量作出了认定,据此应认定两原告的烧伤是由被告灶具质量问题造成。被告辩称其产品2002年检验合格,但并不能说明其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均合格,该辩称不能推翻权威的鉴定结论,故作出上述判决。(自庆 吴苹 为立 明明)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打响
协处罚国安罢赛事件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