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形象标识设计征集启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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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0:40 燕赵晚报 | ||||||||
石家庄,是河北省省会,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首都北京重要门户之一。1998年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石家庄,面积1.58万平方公里,人口924万。旅游资源丰富,现已建成开放的景区近50处,培育形成了以西柏坡为代表的红色旅游、以苍岩山和天桂山等为代表的绿色旅游、以正定古城和赵州桥为代表的古文化旅游、以商贸会展为代表的新都市旅游系列产品,现有40
为准确传承石家庄博大的历史内涵,弘扬红色革命文化,促进石家庄旅游形象建设,值此金秋到来之际,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石家庄市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设计方案。 一、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历史感与时代感兼融,具有亲和力。 2、有创意,构图新颖、简洁、醒目,端庄大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达到“见标识,闻口号,即知石家庄旅游”的效果。 3、个性化,不具复义性,寓意贴切。 4、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5、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 二、投稿要求 (一)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1、石家庄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应能反映石家庄的基本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号召力和亲和力。 2、石家庄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应充分体现石家庄旅游资源和产品特色,鲜明独特,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练、简明易记、富于美感的短句,文字一般不超过10个字,便于其他语种的翻译。 (二)旅游形象标识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PC机上阅读的电子文件光盘。 2、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用一张A4纸书面说明。 三、评选方式 1、由石家庄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形象标识设计征集活动组委会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交的主题宣传口号、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进行初审,确定入围旅游主题宣传口号20条和形象设计方案20件。 2、在初审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设计方案进行复审,确定5条主题宣传口号和5件设计方案,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由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确定最终方案。 3、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将终审采用的设计方案向社会公布。 四、奖励标准 (一)石家庄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设一等奖1条,奖金为2000元;二等奖2条,奖金为1000元;三等奖3条,奖金为500元。 (二)石家庄旅游形象标识 对最终采用的方案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如果最终设计方案有部分采纳或由多个投稿方案集合而成,按采纳比例分摊奖金,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入围作品设计方案共5个,颁发入围证书,奖金500元。 (税金由投稿人自付) 五、投稿事项 1、投稿截止时间:2005年1月31日(以邮寄邮戳为准) 2、投稿人须在提交作品时详细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身份证号码等。 3、应征作品寄送至石家庄旅游局市场开发处。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一号楼1905室 邮编:050011 电话:(0311)6689193 传真:(0311)6689193 六、特别声明 1、被石家庄市旅游局选定的主题宣传口号和标识设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著作权全部归石家庄旅游局所有。 2、投稿人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由投稿人自行负责,石家庄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石家庄市旅游局。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6、应征时可将石家庄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分别提出,也可将二者综合考虑,组合提出。 7、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石家庄市旅游局本声明内容。石家庄市旅游局2004年10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