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恐吓南京商厦时忘说帐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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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1:34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谎称在南京商厦放置炸弹敲诈钱财的两个年轻人,昨天分别被玄武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一审判处1年至1年半有期徒刑。 在昨天的庭审现场,记者见到了现年22岁的周俊和他的同伙侯世足。年轻英俊的面容和穿在他们身上的黄色号衣极不相称。他们自始至终低着头,看上去很后悔。据公诉方指控,今年6月16日中午12时许,周俊与侯世足在南京商厦附近,按事先预谋好的,打电话给南京
趁庭审间隙,记者设法采访了周俊,听他亲口讲述自己的犯罪经过和被捕前20小时的经历。周俊说自己家在辽宁海城市,本来是做皮鞋生意的。去年10月,他因和父亲发生口角,便只身一人到广西打工。这时他在报纸上看到一个爆炸敲诈案:有人在重庆市打了4个商场的电话,称在商场里放了炸弹,凭此向每个商场敲诈1万元,但很快就被抓获了。周俊当时认为这个“发财”的方法不错,只是觉得这个被抓获的案犯“太笨”。 今年5月初,周俊来到济南,却一直没找到工作,这时他的小学同学侯世足也被他叫到济南,两人一合计决定也用这招弄点钱花花。为这两人花了不少工夫做准备,包括买假身份证办银行卡准备“收钱”。6月16日这天,赶到南京的他们站在南京商厦附近,由侯世足打通了电话,但第一次太紧张了,侯竟然一句话没说就把电话挂了。第二次依然紧张,侯把有炸弹的话重复了两遍,却忘了说银行卡号。但他们没有胆量再打第三个电话,还将手机卡扔掉了。周俊说,事实上打完电话他们就后悔了,也没指望能拿到钱,一句话不说就上了火车躲到芜湖一个小旅馆里,不敢出来。直到第二天早上才偷偷摸摸到外面给一个朋友打了电话,谁知南京的警察就到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的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考虑到他们的认罪态度好,又没有造成太大的后果,故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 玄刑 金陵晚报记者 毛蕾 (编辑 晓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