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中热昏摔伤 一高中生状告学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1:46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 陈玲通讯员张静)17岁的高中生小晴(化名)军训中昏倒摔伤。伤情稳定后,她走上法庭,向学校提出赔偿。昨日,此案在硚口区法院审结。 小晴是武汉某高中学生。去年8月6日,该校组织学生在武汉军校训练大队进行军训。当日天气气温近40摄氏度,小晴的母亲赶到学校想为她请假,但校方拒绝了小晴母亲的要求。当天下午,小晴突然昏厥,重重地面朝下摔倒在地,两侧腿骨骨折,唇部撕裂,还摔裂了
法院判定,学校除治疗期间支付的约3万元之外,还需赔偿给她残疾人赔偿金、小晴母亲照顾期间的误工费等7项费用共计13000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