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被跳楼自杀者砸死 家属向物业索赔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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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2:29 中国新闻网 | ||||||||
李老太太在自家楼下被跳楼自杀的人当场砸死。她的家属认为,这场无妄之灾是小区物业公司和楼房所有者管理不当造成的。他们索赔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14万余元。昨天,北京朝阳法院安贞法庭驳回了他们的赔偿请求。 今年4月28日中午,72岁的李老太太在回家走到向军南里3号楼1楼南面的消防通道时,正好被从25楼跳下来的魏某砸中。二人均当场死亡。李老太太的家属称,他们通过调查得知
法院认为:李老太太的死亡与三被告的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三被告无法预见并控制任何不特定人的跳楼自杀行为。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即使投入任何合理的预防成本,也不能绝对避免自杀伤人事件的发生。因此,三被告对李老太太的死亡并不存在过错,二原告要求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法律关于过错责任的规定。(来源:北京日报;作者:侯莎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