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老师8年内多次强奸7名学生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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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4:22 春城晚报 | ||||||||
日前,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多起令人发指的强奸幼女案(本报曾作报道),以强奸罪一审判处“禽兽教师”张远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云、小月(化名)医疗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各3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远荣,男,汉族,1973年7月30日生于宣威市,中专文化,小学教师,住宣威市德禄乡某村。张远荣在宣威市得禄乡某村3个小学代课及任教期间,在长
曲靖中院认为,被告人张远荣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二原告人的诉讼请求有理,应予支持,遂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张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魏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