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名牌”与百姓的“免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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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2004年度的中国名牌产品公布不久,便有多个新评选的中国名牌产品出现质量风波。中国名牌产品该不该“免检”? 根据我国《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名牌产品在3年有效期内,免予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换句话说,有效期内的名牌产品,额外都可以获得“免检”的待遇。笔者认为,将“名牌”和“免检”划
如果说“名牌”是政府的,那么“免检”则更多是百姓的。“中国名牌”的评价工作,一直由国家质检总局牵头成立的“名推委”统一组织实施。“名推委”是一个政府机构,所谓的“名牌”自然也就是政府眼里的“名牌”。而“免检”则不同,“免检”所指向的直接是消费者的利益。名牌免检的政策倾斜,和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政府的监督应该是普遍的监督,不应该因为自己对“名牌”的信任,而放弃或减弱对百姓利益的维护,“免检”正是这样一种放弃或减弱。 其次,再大的“名牌”其实也是企业昨天的努力结果,而“免检”却是一个面向未来的概念。谁也无法保证名牌就不会掺杂使假、不会质量下降。以过去的“名牌”推定未来的“免检”,事实证明这是需要冒很大风险的。这种风险没有理由让消费者埋单。 再者,“名牌”是国家对企业业绩的一种过去时“荣誉奖励”,“免检”却是国家信誉担保下的一种将来时“质量保证”,它们之间是不能划等号的。3年过后,假如“名牌”被“摘牌”,“免检”也跟着被“摘牌”,前者可以一摘了事,可后者呢?谁为3年来买了未经质量检验产品的消费者负责? 总而言之,我认为政府可以将“名牌”的荣誉奖励给企业,但却不能把事关百姓利益的“免检”特权拱手相送。因为,对所有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本来就是政府质检部门的职责。舒圣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