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还得给补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4:48 济南时报 | ||||||||
时报10月19日讯(记者黄智义)“为什么把我的包给了别人?你赔我包!”失主竟对捡了自己包的人动起手来。原来,捡包人刚才不小心将包交给了冒领者。 昨晚6点左右,在山东某职业学院上学的小张到济泺路附近一快餐店吃饭,在一角落捡到一提包。小张把包拿到桌面上,询问是谁丢的,无人应答。正在他准备将包送到派出所时,一20多岁的小伙子走过来说:“我本来想用包占个座,却让你抢先了。”说着就拎起放在
晚上6点40分,一中年男子匆匆而来。他询问小张:“你看到一只提包吗?”小张说刚被人拿走了。中年男子急了,质问他凭什么把包给了别人。 随后中年男子扯住小张来到派出所,要小张赔他的包,或给补偿。民警告诉那中年男子,小张虽然在还包时没有问清包内物品是什么,就让别人拿走,存有过失,但对提包并不负有责任。那中年男子这才罢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