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女生被食堂承包人猥亵 校长出面给钱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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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5: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内乡县师岗高中一名三年级女生被学生食堂承包人猥亵,而校长竟出面私了,隐瞒案情6个月之久。后此案被内乡县检察院发现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0月9日,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昨天,记者对此进行调查。 案情被隐瞒半年
内乡县检察院提供的消息称,9月22日,内乡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马文生带领干警在下乡走访群众中了解到,内乡县师岗高中高三一女生在今年3月6日下午被承包食堂的个体户王辉强制猥亵,案发后女生即向学校报告此事,后被私了。9月24日,该县检察院向该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警方于9月26日立案侦查。 经依法查明:3月6日下午5时许,高三一名女学生到伙房打开水,32岁的王辉趁无人之机将大门反锁,强行将该女生按倒在床上,进行猥亵。其间,有同学在外面喊这名女生,她才趁机跑出伙房。案发第二天,该女生向学校教导处反映情况,学校不但没报案,反而由校长出面让王辉付给该女生1000元钱私了。 10月4日,该县公安局将此案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10月9日,该县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批捕嫌犯王辉。检察院就该高中负责人不及时报案且主持私了等问题,向县教体局发出加强学校治安防范、追究该负责人的违纪责任的检察建议。校长称“这是小事”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案打电话向内乡县师岗高中郭校长求证。他说:“这个事儿本来是个很小的事啊!” 记者:“当时1000元私了,校领导班子研究没?” 校长:“食堂承包人和学生家长在一块协商的……校领导班子在一块儿也说到这个事了。” 记者:“你出面协调的?” 校长:“咱没有做这个主。特别是女生家长要求不报案,为了保护人家孩子的声誉。” 记者:“学生家长当时不愿意报案?” 校长:“不愿意嘛!王辉出了多少钱我不太清楚。” 记者:“当时你没有意识到这是个刑事案件?” 校长:“作为学校来说,看家长的态度。人家不报案,俺咋办?王辉事后已经辞退了。” 记者:“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追究你的责任你知道吗?” 校长:“不清楚。” 随后,记者拨通了内乡县教体局办公室电话,一位姓吕的同志说,此事是由局纪检组胡老师办的。胡老师说:“检察院确实发出了检察建议。”记者问:“那么,局纪检部门对郭校长作出处理决定没有?”胡老师说:“处理结果还没有出来。领导们正忙别的事,还没顾着研究哩!”首席记者刘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