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施工 最多批三天(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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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5:51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剑波 实习记者 郭魂强)西安市环保局近期出台的《建筑工地施工噪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对夜间施工必须严格审批,确需夜间施工的最多批准3天。 《规定》指出,严禁夜间(22时-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施工作业。凡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要提前2日向所在区、县环保部门申请。确需夜间施工的最多批准3天,夜间施工文件必须报西安市环保局备案。 据悉,近年来,西安市环境监理处12369环保热线受理夜间施工噪音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65%以上。今年以来共处罚违规夜间施工单位4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1-9月份,群众投诉噪音扰民次数下降了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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