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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这笔医疗费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6:37 北方晨报

  本报讯记者任传运报道来盘打工的李某受人雇用,在拆除一板房时出了事,板房后的墙体突然倒塌将其砸伤,因为伤势严重,李某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而面对昂贵的医疗费用,李某的妻子孙女士发了愁,昨日,她给记者打电话诉说,其丈夫已面临无钱治疗的困境。

  据当时同在现场拆板房的民工赵某讲,10月4日中午12时许,他们5名民工受雇于一张姓老板去拆房子,当伤者李某进入一个正在拆除的房内几秒钟后,就听“轰隆”一声,一面
砖墙倒了下去,将李某压在了墙下。大家连忙救人,随后,张老板和两个民工打车将李某送进盘锦市第一人民医院。

  孙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人就靠丈夫在外打工维持生活,孩子还上学,家里生活本来就挺困难,在丈夫出事后,昂贵的医疗费用更让家里人发了愁,东筹西凑借了很多外债,如今医疗费已经用了3万余元,可丈夫还在昏迷中,家里人再也弄不到钱了。可人还得救治,老板张某只给了5000元钱,根本不够用。孙女士告诉记者,如果张某再不出医疗费,他们将向法院起诉。

  昨日上午,记者将电话打进张老板家中,据张某的妻子说,当时他们家花了500多元雇了5名民工来拆一处板房,受伤的李某已经手术了,住院时给他家拿了2000多元的医疗费,之后又给伤者支付了3000元医疗费,现在他家里也没有钱。他们对伤者也很同情,但现在拿不出钱,对方已经准备起诉了,只有等官司打完再说。

  据医生介绍,受伤民工李某是颅骨粉碎性骨折,开颅手术比较成功,但仍在特护病房观察,进一步治疗仍需一定的费用。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为责任和费用问题,伤者的家属曾向盘锦市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但被告知伤者与雇工方是个人之间的用工纠纷,不能受理。到底应该谁来承担这昂贵的医疗费用,盘锦益民法律服务所的任丽萍律师认为,雇用工人一方的雇主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雇一方如果存在过错,则要负相应的责任,如果不存在过错,则雇主一方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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