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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储户较真 首例银行卡年费官司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7:28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小南、通讯员龚明报道:怀疑银行借记卡收年费侵犯了自身财产权,武汉一市民18日与银行对簿洪山区法院。这是武汉市首例银行卡年费收取纠纷案。2000年初,周女士在工商银行洪山支行某储蓄所开设了一个储蓄账户,并合同约定凭密码取钱。当年2月,周又在该所办理了与存折配套的灵通卡。2002年11月,周女士却发现储蓄所于同年9月以“年费”名义取走了10元钱。

  周女士认为,办理灵通卡时,储蓄所工作人员并未告知该卡要收取年费,同时在合同中,银行也没有收取年费的规定。而储蓄所“擅自”从其账户取走10元钱,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同时也违反了合同法。

  2002年11月起,周女士多次找该储蓄所及其上级部门交涉均未成功。今年9月,周女士将工行洪山支行及该储蓄所告上法庭。

  18日庭审中,工行洪山支行方辩称:收取年费经过上级批准,属法律授权职能行为;收取年费前,曾于2002年7月前后在媒体上做过大量宣传,并在储蓄所内张贴了公告。

  66岁的周女士说:“我这10元钱是小事,这么多银行的借记卡用户加起来,涉案收取年费的金额何止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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