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午夜搭梯强行入室抓嫖 女主人被吓精神失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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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09:32 辽沈晚报 | ||||||||
民警和“线人”半夜搭梯强行入室“抓嫖”,导致女主人精神失常,日前曾对此案进行了报道,上周,这起非法搜查案在兴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认定六名被告人犯非法搜查罪,鉴于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依法从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经法院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5月17日23时许,被告人曹某(无业人员)为获取“线费
来到该楼2单元201号常某家门外后,他们没有敲开门,于是,在无任何确认有违法事实证据、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王某等四名被告先后爬梯子通过窗户进入受害人常某家中。 上述四被告人进入室内后打开屋门,让被告人魏某、张某进入室内。在未查到室内有卖淫嫖娼人员后,六名被告离去,造成受害人常某受惊吓而患病。经权威部门鉴定:常某患上急性应激性障碍。对此,六被告人与受害人的母亲达成协议,由六被告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8万元,另由兴城市公安局赔偿10万元,共计18万元,并已实际履行完毕。 法院审理后认为,六名被告人所共同实施的非法搜查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搜查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