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村明年实施计生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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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0:42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记者昨天获悉,明年上半年,南京将全面推行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符合条件者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的奖励,直至身故。 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苗志坚告诉记者,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正在进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今年7月江苏省也开始在徐州市、如东县两个地方进行试点。南京将在明年上半年开始,全面推行这一措施,目前南京正在制定有关奖励
苗志坚介绍,按照相关的规定,在1973年至2001年之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规定的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有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可领取50元的奖励,直至身故。 江苏省计生委有关专家介绍,对农村“计生户”实行奖励扶助,有利于遏制“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也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 作者:记者 张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