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贩毒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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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2:05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 今报讯 昨天,先是故意伤人,然后又运输毒品的岳洪生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 36岁的岳洪生家住抚顺市。2000年6月28日,岳洪生用尖刀刺伤邻居后逃到广东,后来开始吸毒和贩毒,并将毒品寄回沈阳。1月16日,岳洪生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岳洪生死缓,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并处罚金5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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