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母硬拖鞋打死11岁养女后续:恶母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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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17: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 本报9月16日报道深圳一名恶妇硬拖鞋打死养女,经过法院审理,昨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犯罪嫌疑人宁某的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今年2月29日18时许,在暂住的罗湖区笋岗村房内,宁某要11岁的养女李某罚站,李不从,宁遂用一双硬塑拖鞋毒打李,造成李身体多处瘀伤。后还继续对李罚站两个多小时。
法院认为,宁某作为成年人,明知用硬物猛击李某会导致李伤害后果,却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造成李的死亡,属于间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主观上并非想打死李,主观恶性较小,遂判处宁有期徒刑12年。 (宋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