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包二奶”受到指责 弟弟雇凶杀姐被判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0日20:19 胶东在线 | ||||||||
“余启胜指挥策划杀害同胞姐姐,严重违背人伦道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严辞斥责被告。余因“包二奶”同居与姐姐不和,为霸占姐姐在三洲田的杂货店,竟找来杀手将亲姐杀害(本报今年4月15日、8月14日曾作报道),日前被深圳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另外,余启胜所雇凶手和其女友分别被判死刑和无期徒刑,女友之弟因帮助毁灭证据也被判刑一年。
“包二奶”受到姐姐的指责 在法院的审判中,这桩杀姐案的全过程一一明了。 今年34岁的余启胜本来在老家江西已结婚,后来在同胞姐姐余秋凤的帮助下,从老家来到深圳,并做起了装饰生意站稳脚跟,但也包起了“包二奶”,还生下一个小孩。他的行为受到余秋凤的指责,为此后的血案埋下祸根。 余启胜生意并不太好,与女友周能香生小孩后日渐拮据,于是两人打起了姐姐在盐田三洲田杂货店的主意。后来,周能香在法庭上辩称,当时“我不搞死她,他(余启胜)就要搞死我”。 告诉凶手砍柴刀放何处 今年1月份,余启胜根据周能香提供的电话多次约朱占锋到三洲田。1月5日下午,朱占锋依约来到三洲田,当晚3人商议如何杀死余秋凤。余启胜用纸笔为朱占锋画好逃跑路线,还安排周能香负责望风,余启胜答应将姐姐放在小店米桶里的钱和姐姐身上的首饰给朱占锋。 今年1月6日早上6时许,余启胜、朱占锋起床后,一起来到通住瀑布的一个山坡处,余让朱在此藏好,他去龙岗区碧岭买菜。一小时后,余告诉朱可以动手,并告诉朱小店内砍柴刀的位置,周则用车推着小孩望风。朱来到小店后提出买烟,余秋凤进店取钥匙时后,来到外面小店时,朱拿起小店的砍柴刀向余的后脑砍去,将余砍倒后,又上前朝余的前额砍了几刀,在取下余身上的首饰后,又拿起一把镰刀对余头部、脖子乱砍,随后逃离现场。 三人均为故意杀人主犯 在此前的庭审中,余启胜和周能香“互咬”,互指对方为策划人,朱占锋也称自己受人指使。法院在判决中认为,余此前供认杀姐是为霸店,且被朱占锋指认,案发后也由其经营,因而是犯罪的指挥、策划和行为人,为主犯,其杀害的对象是自己的同胞姐姐,严重违背人伦道德,充分反映主观恶性;周能香与余启胜商杀人与雇用杀手,并提供杀手电话,因而同为主犯,朱占锋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同为主犯。因而判处余启胜、朱占锋死刑,因周能香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轻,判处其无期徒刑。责任编辑:韩延吉来源: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