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队员为完成任务封锁市场抓人办暂住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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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5:0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新闻事件】据10月20日《信息时报》报道,广州市白云区某街道综治办及其所属单位强行摊派收费任务:联防队员们每人每月要交纳向外来暂住人员收取的2000元暂住证调配费,若没有完成“任务”,就从工资中扣除,从7月份起已经有不少人每月都被扣掉100多元工资,导致多次发生野蛮收费现象,有的联防队员为完成任务甚至封锁市场抓人办暂住证。 编者: 各位好。今天我们讨论的仍然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先从“联防队员”这四个字
杨铁军(编辑):联防队员既有群众色彩,又不占编制,说他们不算执法人员吧,我们常看到他们拥有很大的执法权,比之正规的警务人员,他们更少受约束,这是我国执法队伍中的一个奇怪现象。 老井(网友):联防队员的名声不好与其素质不高有关。你看,明明知道强行收费是违法违规行为,可他们却硬着头皮干。 郑洪(网友): 他们的行为和“明抢”有啥分别? 过路一刀(网友): 但我觉得首先应该指责的不是那些野蛮的联防队员,而是制定上述规定的有关领导。 王旭东(编辑):是啊,联防队员只是受命于领导,毕竟保全饭碗也很重要啊!他们也是有良心的,这个内幕就是他们向媒体反映的。 编者:联防队员主要是用来维持治安的,有关部门将收费作为联防队员最重要的考核指标,就说明他们建立联防队的主要目的就是收费,大方向就错了。 范大中(网友):都是“任务”惹的祸。拿工资的人最怕扣工资,为了保住工资,什么难办的任务他们都会去努力完成。这种对工作的积极性在许多领域都是有益的,可在公权领域却不能这样做。 徐爱民(法官):我认为这仍然是“养人靠收费、收费为养人”的怪圈在作祟。本来就不需要那么多联防队员,为了养他们,就只好下达收费任务。 黎明(专栏作家):“综治办”和“联防队”本应在打击犯罪、保护弱者、保障人权方面做出贡献,当这样的机构也以“经济为中心”的时候,私利就会成为低素质的管理者、执法者践踏法律和人权的动力,这种情况并非个别现象,这不是错而是罪。 成彪(编辑):我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当城市管理部门成为“店铺”,把自己的管理工作当作包赢不亏“经营”时,什么样的捞财花招都能祭出。 杨铁军(编辑):在某些官员看来,“执法就是罚款,管理就是收费”。在此思路下,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执法与违法相互依存的黑色“执法产业”。 编者:在这个问题上,“暂住证”给他们提供了一些方便。 王广胜(交巡警):是的,小小暂住证承载了太多的东西,它实际上成了当地职能部门榨取外来人员劳动果实的载体,怪不得他们下那么大力气来强制办理! 徐衍东(作家):“暂住证调配费”是个什么费?谁发明的?合法吗?这个问题要追究一下。外来人员务工,是来支援城市建设的,而有的部门却把他们视为“创收财源”,从中狠敲一笔!如此“胡来”的行为,究竟谁来负责任? 王广胜:暂住证制度早已背离了治安管理的初衷,几年前就遭到了媒体的强烈谴责,沈阳已于去年7月22日率先取消暂住证制度,重庆、北京等地也准备在三到五年内取消暂住证,大势所趋,广东肯定也不例外。我们应防止有人在取消它之前大捞一把。 编者:我们盼着这一天早日到来。今天的话题就谈到这里,谢谢大家参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