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农民一夜成“富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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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9:38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安徽三农民在南京窃得49万元,过了10天的“富翁”生活后,这笔钱被悉数花光。昨天这3人均被南京市建邺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刑,最重的判了14年8个月,罚金8万元;最轻的也有13年6个月,罚金5万元。 31岁的安徽农民卢加龙来宁找工作没有着落,就与同乡张进红、牛鹏飞等人在南京干起了盗窃“生意”。今年5月19日凌晨3时许,卢加龙伙同张、牛驾驶一辆面包车,窜至建邺
卢加龙自认在分赃款时很公平,“三个人平分,他们两人各分得16万,我得16.5万。”拿到这些钱后,张进红拿了钱回到老家,先给了老婆5万多元,然后自己住进了总统套房,每晚2600元,在酒店里,他叫了最贵的红酒,一气喝完后,又痛痛快快地洗了个热水澡,第二天张又喊来家乡的朋友,每人送了两包软中华,还说:“这是俺抽得最差的烟。”今年7月,卢加龙被警方抓获。 作者:记者 宗一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