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入室抓嫖吓疯女主人:六被告免予刑事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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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0:49 法制日报 | ||||||||
民警入室抓嫖吓疯女主人:六被告免予刑事处罚 民警和“线人”半夜搭梯强行入室“抓嫖”,导致女主人精神失常。日前,辽宁兴城市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搜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六名被告人犯非法搜查罪,鉴于六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决定依法从轻处罚,免予刑事处罚。
经法院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5月17日23时许,被告人曹某为获取“线费”,给在公安机关做协勤的被告人张某打电话称,在辽宁兴城市某公司住宅楼内有卖淫嫖娼案件。此时,被告人张某等六人聚齐后前去查处。 在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王某等四名被告先后爬梯子通过窗户进入受害人常某家中。四被告人进入室内后打开屋门,让被告人魏某、张某进入室内。在未查到室内有卖淫嫖娼人员后,六名被告离去,造成受害人常某受惊吓而患病。经权威部门鉴定:常某患上急性应激性障碍。 对此,六被告人与受害人的母亲达成协议,由六被告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8万元,另由兴城市公安局赔偿10万元,共计18万元,并已实际履行完毕。(据《辽沈晚报》报道) 新华网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