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要钱不成刑满出狱刚三天又捅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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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5:5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他今年才17岁,他已经进过一回监狱,他在刑满出狱3天后又杀了人,因为没从熟人手里要到钱。 他姓李,重庆农民,曾因犯盗窃罪被集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04年5月27日刑满释放。出狱后,李某因缺钱花立刻找熟人孙某某(女性)要钱,孙没答应,他怀恨在心。
今年5月30日20时许,李某携带一把折叠式单刃水果刀、一段音响导线,在集美区杏林镇内茂社铁路边找到孙,二人一同回到孙的暂住处。在李某的威胁下,孙某某不得不将身上的手机、戒指(总价值2086元)及人民币90元拿给李某。然而,李某还不满足,要她交出更多钱财来。 这时,孙某某突然想拉开窗帘,李赶紧抓住她的双手,并用音响导线将她的双手绑在胸前。孙某某大声呼救,李某又用手捂住她的嘴,并将她按倒在地上。孙某某在地上不断挣扎反抗,李某便持刀朝她的胸、背部等处连捅数刀后逃离现场。孙爬出屋子,在被他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昨日,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李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 (廖桂金 王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