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住院劝架被打伤告错医院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1:57 新京报

  法院认为原告起诉的被告主体有误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因为起诉的被告不明确,李某受伤右眼的医疗费及精神损害赔偿暂时还没有着落。李某在精神病院住院期间,因拉架被打伤右眼,遂将北京市安定医院起诉至法院,日前,西城法院以被告主体有误将其起诉驳回。

  今年31岁的李某在今年3月因精神病住进了安定医院。据李某称,住院期间,因同房病友打架,他在劝架过程中被击伤右眼,导致失明。

  4月13日,经中日友好医院诊断,李某右眼视网膜震荡,需用药治疗。当时,李某提出应由安定医院支付医药费,但医院认为应由肇事方赔偿。

  4月19日,李某出院回家,因视线模糊心情不好,加重了精神病情,又被强制送到昌平区精神病院。经服药治疗,目前李某视力只能恢复到0.4.李某认为,安定医院应对其右眼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故将其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万余元。

  法院经审查,李某起诉的被告应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而非北京安定医院,李某起诉的被告主体有误。页面功能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超俱乐部酝酿大变革
阿里汉下课几成定局
北京新交法听证报告
考研大讲堂 报考指南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京城劣质楼盘备忘录
调查:南方周末创富榜
安妮宝贝笔记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