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万条假“中华”判九年罚27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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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2日04:24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颜斐)只有小学文化的浙江来京无业人员毛君华和朱云军因销售上万条假“中华”烟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昨天,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两人上诉,维持一审朝阳区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毛君华9年有期徒刑,罚金270万元;判处朱云军7年有期徒刑,罚金250万元的判决。 去年7月至10月间,毛君华、朱云军伙同老乡朱云丽在北京从事出售假冒伪劣的“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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